宁波检验检疫局洪远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增长,但出口商品假冒伪劣问题也日益凸显,损害了“中国制造”形象。为维护出口贸易秩序,国务院启动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质检总局强调,不管是国内产品还是进出口商品,但凡有假冒伪劣,都要重拳出击、依法严惩,决不允许流入市场,决不允许走出国门,决不允许损害公众利益和国家形象。质量强国战略下的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制度亟待建立。
出口假冒伪劣商品现状。欧洲消费者中心称,欧盟市场上假冒廉价商品有一半产自中国,列出的30种不合格产品有18种来自中国。日本称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假冒商品生产市场,美国把中国向美国出口的侵权商品列为榜首,英国把中国列为世界上最主要的假冒商品生产国。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扭曲了经济资源配置,严重影响我国企业生产技术的进步与商品质量提高,扰乱国际国内市场公平竞争。
国外打假经验的比较借鉴。研究欧盟、美国、日韩等国家打击假冒伪劣举措,可以发现以下特点。一是法律健全。如美国制定了《产品责任法》《消费品安全法》《消费者供货法》《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等。二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如法国的科尔贝委员会建立于1952年,与各个国家交换信启,报告某些产品在哪里被假冒,采取积极对策和当地政府合作。三是舆论支持和信息公开。如德国将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公开展示,公布造假者的名称及相关信息;澳大利亚定期向新闻界和工商企业发送假冒伪劣产品公告。四是处罚措施严厉。如韩国所处刑罚最高可到10年,罚款2亿韩元。法国的假冒伪劣商品一律在专设地点销毁,不考虑是否有使用价值。
当前出口打假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国际市场消费者对中国商品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中国打击出口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期望也越来越高。二是如何防止和破除地方保护,如何保证执行力,对执法打假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三是国务院关于《公开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实施,对执法打假工作质量和人员素质提出更高要求。四是质量违法行业“潜规则”问题、区域性质量问题、专业化造假活动问题仍较突出。
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制度研究。为推进依法治国,遏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跨国境流动,需全面构建检验检疫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制度。
(一)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一是加快完善出口质量法律法规体系。为预防、惩治各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完善跨部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在执法稽查、证据互认、诚信建设、投诉举报等方面加强部门合作。三是完善跨地区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各直属局统一执法行动和建立跨地区执法协作网络。四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不断建立健全海外预警、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
(二)健全打假责任机制。一是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争取将打击出口假冒伪劣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压缩地方保护主义空间。二是落实出口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法规教育,时刻提醒生产者、销售者造假售假的法律后果。三是体现检验检疫监管责任。通过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维护出口贸易秩序,推动出口质量提升。四是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督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对区域内、行业内存在的制假售假行为、质量低劣商品实施投诉举报。
(三)健全出口监管机制。一是突出重点商品。出口双边协议国家、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子商务、跨境小额贸易的消费品;存在假冒伪劣可能性较高的日用消费品。二是将打假融入监管环节。结合监督抽查、质量巡查、通报退运调查、原产地证调查、口岸查验等工作,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工作。三是规范违法案件处置程序。明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明确案件调查、审查的有关要求,明确证据收集的时间及内容,明确案件查处主体及职责分工,明确大案要案报告制度,明确案件移送有关规定。
(四)健全诚信监督机制。一是建立国内出口商诚信体系。记录企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二是建立国外进口商诚信体系。建立针对国外不法进口商的诚信体系,将其违法信息记录在案。三是加强跨区域信用合作。在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内共享打假案件线索,使违法企业“一次违法,全国受阻”。四是强化行业诚信自律。支持行业协会牵头制订行业自律公约,促使整个行业在一种自律的状态下良性运转。
(五)健全舆论监督机制。一是发挥国内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宣传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形成共同遏制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65平台作用,调动公众、非政府组织和媒体等社会力量。三是改善国际舆论形象。在双边协议基础上建立配合调查、共同澄清等的应急磋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