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市场信用监管研讨会12月13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及部分省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代表、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代表出席会议,就市场信用监管工作开展交流。德方代表介绍了德国经济界的自我管理与自我控制、企业信息登记系统和联邦州企业信息登记门户网,中方代表介绍了企业信用监管制度。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信用监管成为市场监管的一条主线。两年多来,《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工商总局关于新形势下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的意见》等陆续发布,我国大力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和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加强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大数据、风险分类监管、社会共治等各项事中事后监管改革措施,不断优化制度供给,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经济提质增效提供保障。
在研讨会上,江苏省工商局介绍了加强社会共治、推进市场监管的做法,江西省工商局介绍了一网归集、数据共享,搭建企业信用监管大平台的做法。与会者认为,研讨会的召开将对创新完善我国市场信用监管制度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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