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6年第44期)称,该局本次监督抽检的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饮料、酒类、调味品、罐头、方便食品和保健食品共7大类合计483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75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其中,粮食加工品不合格3批次,方便食品不合格2批次,酒类不合格1批次,饮料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样品包括,标称武汉市锦禾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粒粒乐早籼米(50kg/袋2016-03-26),被检出马拉硫磷项目不合格。标称十堰市裕佳泉黄酒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尔瓒房县黄酒(1.5kg/瓶≥12%vol2016-04-02),被检出酒精度项目不合格;标称恩施?利川山江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豆薏米燕麦粉(即食型)(500g/盒2016-07-08),被检出霉菌项目不合格;标称武汉林和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林和记辣鲜露复合调味汁(248mL/瓶2016-03-22),被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标称湖北土家爱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土家爱合渣(18g/盒2016-08-15),被检出霉菌项目不合格;标称恩施市元元豆皮专业合作社生产的1批次湲缘锅烙米豆皮(500克/袋2016-09-20)和1批次湲缘绿豆豆皮(500克/袋2016-09-20),被检出不得使用的二氧化硫残留量;标称武汉市凌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派泥泥(南瓜风味土豆派泥)(30g/杯2016-08-08),被检出霉菌项目不合格。
据公告,马拉硫磷是一种高效低毒杀虫、杀螨剂,防治范围广。可用于稻、麦、棉、蔬菜、果树、茶叶以及仓库的防虫。按照《GB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规定,大米中检出马拉硫磷不得超过0.1mg/kg。
公告中指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湖北省生产经营企业的,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武汉、十堰和恩施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