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21期)。
本次公布的7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覆盖17个生产省份的469家企业,共计924批次,抽检项目包括铅、镉、总砷等重金属,柠檬黄、日落黄、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酸价、过氧化值、蛋白质等品质指标,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微生物指标等133个指标。检出合格食品892批次,合格率为96.54%,检出不合格食品32批次,不合格率为3.46%。
其中:
速冻食品58批次、糖果制品19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薯类和膨化食品35批次,合格34批次,不合格1批次;
水产制品156批次,合格147批次,不合格9批次;
水果制品53批次,合格52批次,不合格1批次;
调味品266批次,合格261批次,不合格5批次;
饮料337批次,合格321批次,不合格16批次。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药监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及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
食品抽检不合格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