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小妹)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官网获悉,近期在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发现,79批次防晒类化妆品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其中包括“韩束防晒乳”、“雅漾清爽倍护无香料防晒霜”等。
通告称,涉事的标称防晒类化妆品生产(代理)企业包括:苏州工业园区黎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上海韩束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束防晒乳等3批次产品;广州市婷采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妮薇雅姿亮白防晒乳;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代理的瑞士葆丽美活水防晒乳液;上海永裕医药有限公司代理的雅漾清爽倍护无香料防晒霜;广州市馨雨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十长生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后轻盈优护防晒乳等。
食药监总局指出,这79批次产品均存在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等问题,要求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对上述产品一律停止销售;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代理)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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