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文芳 通讯员 王键)日前,《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十三五”规划》(下称《规划》)正式发布,该规划是列入省级“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重点专项规划,这也是知识产权发展规划首次列入重点专项规划。
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我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成效明显,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稳居全国第四位。但同时,我省知识产权发展不均衡、不协调,知识产权“多而不优”,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不高、知识产权侵权易发多发等短板依然存在。
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也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纽带。《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加快知识产权强省支撑体系建设、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与金融服务等11项主要任务,并提出要实施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与创强工程等。
改革是《规划》的亮点之一。规划强调,要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同时,探索知识产权综合执法体系改革,落实知识产权执法重心下移,向有条件的县(市、区)下放专利行政执法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综合执法。目前,杭州市和滨江区、长兴县、新昌县一市三县(区)正在试点知识产权“三合一”综合管理改革。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加快知识产权强企建设、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战略的运用尤为重要。《规划》指出,要积极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实力、较大品牌优势、市场竞争力强的知识产权骨干企业。到2020年,形成2000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
在知识产权运用领域,《规划》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与金融服务,提出要开展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试点,即面向国家战略产业和区域优势产业,积极探索产业知识产权运营的商业模式。同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目前,我省已经在杭州滨江区开展2亿元的物联网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