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讯 日前,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山东省药品质量公告2016年第7期》。公告显示,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山东省药品抽验计划,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省、市两级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质量监督抽验。
7-8月,全省完成药品评价抽验762批,其中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2批,符合标准规定760批;完成药品监督抽验1147批,其中合格1115批,不合格32批。
对本次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和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组织查处。其中,大都是含量测定和性状项目不合格。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和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是:济南市某医院的冰醋酸涂剂,抽检发现含量测定项不达标;在淄博高新(田氏)骨伤医院检出的,由济南人和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炙淫羊藿,含量测定和性状均不达标。不合格产品有:在海阳市医药有限公司抽检的、由江苏神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罗红霉素分散片,溶出度不达标;在莘县医药公司抽检得、由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四季感冒片重量差异项目不合格;在夏津县医药有限公司检出的、由湖北福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脑心舒口服液,薄层色谱不达标。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