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纳德.川普(DonaldTrump)、希拉里.克林顿(HillaryClinton)以及新西兰音乐产业现在产生共识,三方都不满意颇具争议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对两名美国总统候选人而言,反对该协议的理由是政治原因,但对代表新西兰艺术家和唱片公司利益的RecordedMusic组织而言,问题在于版权,尤其是如何以及何时延长版权保护期。
在参加新西兰议会委员会的会议时,RecordedMusic首席执行官达米恩.沃恩(DamianVaughan)说,其组织支持TPP协议中将作品保护期统一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70年的条款(新西兰是几个现有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的成员国之一)。但是,沃恩认为,让国家升级到70年的准备阶段是不必要的,对权利人而言是沉重的负担。
他说:“对音乐用户或公众而言,TPP中的版权规定晦涩难懂,程序更加复杂。权利组织和版权所有人将被迫执行新程序……我们发现我们付出的代价比任何节省的成本要多得多。”
在TPP的12个谈判国中,每个国家的现有版权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或70年:美国(50年)、日本(50年)、澳大利亚(70年)、秘鲁(70年)、马来西亚(50年)、越南(50年)、新西兰(50年)、智利(70年)、新加坡(70年)、加拿大(50年)、墨西哥(100年/2003年7月前为75年)、文莱(50年)。
数字监督机构电子前沿基金会(EFF)称,将版权保护期从死后50年延长至死后70年是“陷阱”,只有少数成功的作者可以受益。增加的20年版权保护期会导致公共领域盗用作品,禁止以之前的作品为基础创造新作品并使孤儿作品问题恶化。美国版权局也认为版权保护期太长了,并提出了缓解不良影响的方法。
除了知识产权章节,TPP还包含金融服务、电信和环境等方面的协议。仅仅几个月的时间,TPP就从一件确定的事演变成了一件处于危机中的事。奥巴马总统仍然是最忠实的支持者之一,他希望在大选日之后的跛脚鸭会期通过该协议,但如果不成功,将由下一届国会和美国总统决定,两大党的候选人都反对TPP。
美国通过TPP存在的不确定性让一些新西兰人纳闷为何美国政府还要让议会批准TPP(预期在今年底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