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理事会第32届会议于6月13日至7月1日召开。会议通过了旨在提高公众卫生水平的《药品获取决定》。
巴西、中国、埃及、海地、印度、印度尼西亚、巴拉圭、秘鲁、塞内加尔、斯里兰卡、南非、泰国和土耳其呈交一份关于药品获取的决定,希望每个人都能获得保证其身体和精神健康的药品。
决定草案指出:“对世界各地数以百万计的人们来说,最高限度的获取身体和精神健康药品仍然是一个遥远的目标。”草案还提到了联合国药品获取高级别小组会议。
在为期一周的讨论后,修订版决议获得通过。
在7月1日发布的声明中,英国、瑞士和欧盟虽然加入了该共识,也支持决定的总体目标,但是对决定草案的语言表示担忧。他们指出文本是不平衡的,并且没有意识到获取药品问题的复杂性。
该决定指出,世界贸易组织(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与实现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尤其是限制获取专利药品和健康权利实施之间存在实际的或潜在的冲突。
共同发起者说如果能够获取可负担的、安全的、有效的、高质量的药物,每年将会挽救数百万人的生命,指出“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2011年世界药品状况报告》,世界上至少三分之一的人口无法正常获取药品,我们必须意识到药品获取已经成为世界性的难题,虽然疾病负担在发展中国家过于沉重,药品获取不仅影响发展中国家,也影响着发达国家。”
文件指出,最近爆发的疫情提醒我们,发展新型和创新药品和疫苗以及确保获取安全、经济、高效和优质药品和疫苗非常重要,同时应该加强卫生系统能力以预防和应对疫情。
该决议呼吁联合国成员国促进药品获取,包括使用TRIPS灵活性原则,“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对新药物的研发来说非常重要,但同时对定价也会产生一定影响。”
成员国还呼吁合作,“适当探索支持主要影响发展中国家疾病的药品、疫苗和疾病诊断方法定价与研发成本脱钩的模式和方法。”
该决定邀请“成员国和所有利益相关者,包括联合国有关组织、机构、基金和方案、条约机构、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国家人权机构、民间社会和私营部门,在考虑药品获取时,促进人权、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与投资领域的合作。”
该文件还要求人权理事会在第34届会议上设立专门小组,交流药品获取相关的好的实践和关键挑战。
英国、瑞士和欧盟的担忧
英国7月1日发表评论称文本中的一些条款是有问题的,特别是世界卫生大会(WHA)、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相关专家协商谈判的一些相关语言。
英国还强调决定第二段,也即“国家有责任确保所有人不受歧视地,获取安全、经济、高效和优质药品,尤其是关键药品”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英国代表表示,联合国高级别小组的报告将于下个月提交,而决定要求成立另一个小组讨论这个问题,而不是等待高级别小组的报告,因此人权理事会讨论药品获取问题与WHA的工作重复了。
瑞士代表表示,瑞士期待一个更加平衡的决定,指出联合国药品获取高级别小组并不是由成员国授权的。瑞士希望在高级别小组的成立和工作内容上更加透明。
瑞士代表补充说,该决定没有在保护知识产权和激励创新及使用TRIPS灵活性方面达成平衡。决定中的药品定价问题过于简单。专利和定价并不直接相关,定价受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进口税、国家药物供应系统以及中介机构所扮演的角色。
当制药企业创新人员保留其专利时,就已经对中低收入人群提供解决方案了。
荷兰代表欧盟,表示欧盟一直是卫生相关援助的主要来源,那些认为创新者的权利是创新和药品获取的主要障碍的假设,忽略了WHO-WTO-WIPO三边研究的重要发现。该研究显示缺乏药品获取能力并不仅仅由单一因素决定,还有很多其他因素可以缓解这一问题,例如加强卫生系统建设、增加当地的生产能力和提高检测伪造药品的能力以及加强监管机构的能力建设。
荷兰代表说,人权理事会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并没有能力从整体上解决这一问题,总的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理事会之前已经出具一个具体的解决方案来解决药品获取问题。他还强调了重复工作可能带来的风险,指出联合国高级别小组和其他一些论坛已经在着手解决这一问题。
加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
一份由阿尔及利亚、孟加拉国、白俄罗斯、玻利维亚、巴西、中国、古巴、埃及、海地、伊朗、摩洛哥、巴基斯坦、巴拉圭、秘鲁、卡塔尔、俄罗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南非、泰国、突尼斯、土耳其决议、阿联酋、委内瑞拉和赞比亚呈交的关于《通过加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来提高所有人获取药品权利的决定》未经过投票即获得通过。
该决定特别要求“成员国和国际社会加大投资,增强现有的机制并通过合作伙伴关系,来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卫生系统,提供足够的卫生工作者、基础设施、管理系统和供应,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2030。”
(编译自ip-watc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