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6月8日电(宋芳鑫)近日,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一次性餐饮具(纸杯、纸碗、餐盒、塑杯)、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餐具洗涤剂等4类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检出11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共抽查了4类301家企业生产的449批次产品,其中290家企业生产的438批次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7.55%,不合格检出率为2.45%。
不符合标准要求的11批次产品分别是:武陟县龙兴塑胶制品厂于2015年12月14日生产的型号为(重2g长120mm)的一次性餐饮具(PP塑料叉)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蒸发残渣(4%乙酸)。武陟县锦雅塑料制品厂于2016年2月24日生产的型号为(重2g长120mm)的一次性餐饮具(PP塑料叉)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蒸发残渣(4%乙酸)。汝州市隆源塑料包装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生产的型号为(230×58×18)的一次性托盒(PS)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蒸发残渣(65%乙醇)。鹤壁市中洲彩印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8日生产的型号为(300×0.060mm)的食品包装用复合膜(BOPP/CPP)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溶剂残留量-总量。原阳县光明塑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日生产的型号为(53×78)的复合塑料编织袋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拉伸负荷-经向。修武县华强塑料制品厂于2016年1月20日生产的型号为(100ml)的聚乙烯(PE)塑料瓶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蒸发残渣(4%乙酸)。长葛市永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生产的型号为(200×65×0.08mm)的PA/CPP复合袋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溶剂残留量-总量。驻马店市开发区瑞邦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日生产的型号为(220×0.065mm)的BOPP/CPP复合膜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溶剂残留量-苯类溶剂。焦作市幸福人家日用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7日生产的型号为(200ml)的纸杯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杯身挺度。许昌吉品纸制品印刷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生产的型号为(240ml250g)的淋膜纸杯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感官指标。焦作市多美日化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9日生产的型号为(500g/瓶)商标为多美湾的洗洁精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总活性物含量。
省质监局已责成相关省辖市、直管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