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3日讯(浙江日报记者夏丹)“我们国家一定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物权都有物权法保护了,至少知识产权要等同于物权。国家要保护知识产权,才能有发明。”今年3月初,72岁的任正非接受媒体专访时,当被问及“下一个倒下的是不是华为”时,作出上述回答。
华为这样的知名企业,都视知识产权如命。在浙江科技创新的大工程里,知识产权保护犹如地基,只有被夯实了,创新大厦才更稳固。
本期《补短板·浙商策》,我们选择了两家企业代表,一家是IT行业的翘楚,一家是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一家演绎着每个工作日都有专利诞生的传奇,一家是省专利示范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他们有什么心得?遇到过什么困难?还有哪些期盼?
对话人物——
尤学军新华三集团首席技术官
陈建文绍兴骏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光靠模仿别人,很难取得定价权,只能打价格战
记者:凡是科技进步与经济繁荣的国家,无一不是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发创新的催化剂和发动机。如何看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尤学军:创新最好的表达就是新产品和专利。去过新华三集团杭州总部的人,大多数都会对公司的专利墙很有印象。截至2016年4月底,公司已申请专利6500项。成立至今的13年里,相当于每个工作日都有两项专利诞生。这些专利成为公司最核心的资产。
陈建文:我们公司专业从事橡胶传动带生产设备和模具的研发、制造。1994年公司成立,1996年就申请了第一项专利,在那个年代算是一件很新鲜的事。我经常问自己,客户为什么买我的产品?那必然是产品有卖点。卖点靠什么?靠自我创新,专利就诞生于创新过程中。创新的产品附加值高、供不应求,光靠模仿别人,很难取得定价权,只能打价格战。
要将知识产权保护,固化到产品研发全部流程中
记者: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当前,越来越多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该如何进行专利保护?
尤学军:华三通信的诞生正是和一场国际专利诉讼有关。2003年1月,思科在美国起诉华为侵权。同年11月,华为联合美国公司3COM成立华三通信。2014年7月份华为和思科双方达成和解。这场长达一年半时间的诉讼,给公司上下上了一堂非常生动的教育课,让大家对专利保护有了全新认识。
正因如此,新华三从一开始就成立了知识产权部门,组建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团队,并有专门的预算和经费安排。更为重要的是新华三将知识产权保护固化到产品开发流程中。在产品研发的概念、计划、开发、验证到发布五大流程中,全面融入知识产权保护。例如,计划阶段,研发人员需要同步制定知识产权计划,否则不能进入下一步流程;发布阶段,需要形成完整的知识产权工作报告,以确保在产品正式发布之前完成专利申请。这正是公司积累了数量庞大的专利的奥秘。
尽管产品遍布全球,新华三到目前为止从未遭遇任何外部专利诉讼的干扰。同时,公司拥有超过500件国际专利,为产品在国际市场通行奠定了知识产权方面的基础。
陈建文:在创办现在的机械制造公司之前,我曾在绍兴一家纺织企业做技术员。当时,纺织企业抄袭之风非常严重。新产品一出来,马上就被人模仿了去。一款新产品,星期一能挣到钱,星期天就要亏本。在这样的氛围里,我不想干了,于是改行做技术含量更高的机械制造。改行后,我吸取教训,一直十分重视通过专利申请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
目前,公司有20多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4项,另有12项软件著作权。另还有10多项专利储备待申请。正因为有专利在手,公司产品更容易被国际客户接受。
侵权容易维权难,这样很难激发创新活力
记者: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这些年取得显著成绩,但不可否认,在许多方面还有待提高。你们公司实际运行中,遇到过知识产权侵权吗?企业又如何应对?
陈建文:几年前,我曾遭遇一次专利侵权,2项发明专利被侵犯。去报警没人管,他们也确实不知道如何受理,因为它不是一笔实实在在的钱被偷了。后来我起诉到法院,法院要求自己举证,但自己举证难度非常大。等了两年多时间,法院终于判下来,判对方赔我12万元。
说实话,我真是欲哭无泪,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研发的产品,被人轻松模仿,等了两年只是这样的结果。好比我辛辛苦苦浇水施肥捉虫好生照看的桃树,看着果子一天天长大,变红,快要成熟了,准备再过两天采摘,结果一夜之间被人摘光。
当前公司客户中,国内国外二八开,以国际客户为主。国内客户中一旦出现仿冒者,我会将其拉入黑名单,永不合作。
尤学军:新华三在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也遇到类似情况。在国内侵权的成本比较低,对权利人来说又很难举证,往往是侵权容易维权难,投入大维权效果不明显。正因为投入与获得不成比例,所以不少企业选择不了了之。这样的环境不改变,很难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说实话,尽管我们累积了大量的专利,但对于外界侵权还未发起过起诉。应对侵权,尤其是发生在国内的侵权上,我们投入并不多,这也是我们工作中的短板。
鼓励创新,一要保护好企业创新成果,二要降低创新成本
记者: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政策环境,首先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当前,在侵权频发的背景下,政府部门应该如何转变工作职能,想方设法保护企业积极性?
陈建文:如今,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各级政府部门为鼓励企业创新,对企业申请专利予以奖励。其实,对企业来说,锦上添花的奖励无所谓,我们更看重侵权发生时权益能否得到主张。创新不是一句口号,需要大量投入,企业为什么创新,有效益才会持续不断创新。当遭遇侵权时权益无法主张的经历多了,谁还会创新?
政府鼓励企业创新,更要想办法保护企业创新的成果。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力度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尤其要将恶意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一旦发现恶意侵权,要罚得他倾家荡产。
尤学军:政府部门应该降低企业创新的成本,比如降低专利维持费用。发明专利授权后,每年需要交一定金额的维持费用。比如,前三年,每年需缴纳900元,接下来三年,年缴纳1200元。维持年限越长,费用越高。比如新华三最久的专利,跟公司同岁,有13年之久,目前年维护费6000元,若要维持到20年,要8000元。一旦不交年费,专利就会失效。之前花费的时间、精力,被轻易舍弃,实在可惜。从这个角度来说,对企业是不小的损失。
目前公司共有3000多项授权发明专利,每年的维持费用都是一笔不菲的数目。公司测算,以专利有效期20年算,所有费用加起来,我国的成本甚至高于美国。很多企业因为专利维持费用高而选择放弃,对国家来说同样是损失。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份报告显示,我国发明专利的平均维持年限不到5年,远低于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希望政府部门能降低这方面的成本,无疑也是降低企业的创新成本。对国家来说,整个社会的创新氛围也会愈发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