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审判和申诉委员会(PTAB)是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依据新《美国发明法案》(AIA)创立的内设机构,负责审理当事人提起的专利无效和申诉请求。设立PTAB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其便捷高效的审理程序,改善AIA修订前美国法院系统和专利申诉和抵触委员会(BPAI)对“专利蟑螂”等专利滥诉行为应对不力的状况。运行至今,PTAB绩效显著,吸引了不少外国企业通过该途径解决专利纠纷。笔者认为,我国企业也应积极尝试利用PTAB在美维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PTAB受理量快速增长
数据显示,2015财年PTAB共收到1902件专利无效请求,比上一财年增长了27%。自AIA实施以来,PTAB的专利无效请求量一直呈现快速增长趋势,甚至已超出USPTO预期的3倍。需要说明的是,PTAB受理的专利无效请求量与AIA的实施时间有一定关系。
另据英国《知识产权管理杂志》报道,根据美国著名诉讼信息服务公司DocketNavigator提供的数据,2015年PTAB受理的专利无效请求量达1797件,比2014年受理的1677件增长了7%。
尽管PTAB受理的专利无效请求量高于预期,但PTAB仍然高效地完成了审查任务。根据AIA规定,PTAB应在专利无效请求立案之日起12个月内结案。从近几年运行的数据看,PTAB受理的案件基本上都在此时限内完成结案。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2月,PTAB在审的双方复审请求共计104件,其中74件请求的在审时间为6个月以内,27件请求为7至13个月,有3件超出了14个月。
知名企业在美表现活跃
《知识产权管理杂志》披露了2015年向PTAB提出专利无效请求的请求人、专利权人及律师的排名情况。在最活跃的请求人中,美国苹果公司、韩国三星公司、美国谷歌公司和韩国LG公司继2014年后再次位列前四。
值得关注的是,著名对冲基金HaymanCapitalManagement创始人KyleBass和著名的“专利蟑螂”ErichSpangenberg于2015年共同提出35件专利无效请求,紧随前述4家企业之后。另外,从最活跃请求人名单看,绝大部分都是全球知名企业,索尼、微软、福特、高通、丰田等均位列其中。
2015年在PTAB被提起专利无效请求最多的专利权人中,美国IDT公司名列榜首,共被提起35件专利无效请求。相关报道显示,IDT公司隶属于曾被美国媒体评为科技界8大“专利流氓”之一的Acacia研究公司,该公司曾在2014年以苹果公司旗下所有配备LCD显示屏的产品涉嫌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将苹果公司告上法院,并要求苹果公司支付高额侵权费用。
需要指出的是,Acacia研究公司在PTAB也被提起29件专利无效请求,在被提起专利无效请求的专利权人排行榜中位列第三。而高智发明、Smartflash等著名NPE(非专利实施主体)则紧随其后,分别被提起23件和17件专利无效请求。
在2015年最活跃的前54名专利无效请求人中有16家为外国企业,其中不乏三星、LG、索尼、丰田、戴姆勒等大型外国企业,也包括TCL移动等中国内地企业。
中国企业应积极维权
2015财年,为积极应对PTAB受理请求快速增长所带来的挑战,USPTO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实施大规模招聘计划,为总部及其地方局招聘33名PTAB法官;二是继续推进PTAB的端对端信息化项目开发,以更好地适应业务运行的需求;三是对新任PTAB法官展开全面培训,对所有PTAB法官持续进行新兴领域的法律培训,并组织讨论美国法院相关判决,确保审查标准的统一;四是积极参与全国性的知识产权活动和讨论,及时宣传PTAB最新信息并收集公众意见。
从总体上看,依托上述多项措施,PTAB运行情况好于预期,已成功地吸引更多企业通过PTAB而不是地方法院寻求专利争议的快速解决。预计未来PTAB的运作优势将在USPTO的多方保障下得到进一步巩固。
对于专利无效请求人而言,选择PTAB程序比在法院提起诉讼具有如下优势:一是更加节约成本,在PTAB提起专利无效请求的费用远低于在美国地区法院提起确权诉讼的费用;二是更加快捷,AIA规定PTAB的审限是立案之日起12个月,相比较为漫长的诉讼更节约时间;三是更具胜诉可能,这是因为PTAB在有关证据规则、专利有效性假定和权利要求解释等方面,相较司法程序作了更有利于请求人的规定。例如在证据规则方面,PTAB对请求人的举证要求适用“优势证据”标准,而法院则适用“清楚和信服证据”标准;在专利有效性假定方面,PTAB不像法院那样会预设专利权有效性。
当前PTAB的制度和运作优势特别契合外国企业在美维权的诉求。除以上提到已有TCL移动等中国企业在美国尝试通过PTAB提起专利无效请求进行维权之外,近期USPTO刚刚确认,我国稀土永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针对日本金属株式会社的2件美国专利提起的无效请求已获得PTAB支持,成为我国企业在美成功进行专利维权的范例,值得关注和借鉴。
从另一角度看,针对越来越多的美国国内专利在PTAB被韩国等外国企业不断提起专利无效请求的情况,最近美国著名“专利蟑螂”ErichSpangenberg就毫不客气称PTAB,尤其是双方复审程序正在“绞杀专利和成全外国竞争者”。从中可以看出PTAB对美国国内相关专利的杀伤力。
因此,我国在美企业可在深入分析竞争对手或侵权控诉方相关专利有效性的基础上,利用PTAB开辟重要战场,适时对对手专利的有效性发起挑战,以更好维护自身权益。(杨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