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推出新规章,第一次规定了登记商标、专利和版权许可协议的程序,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如果未进行登记,被许可人就无权向侵权人维护其权利,被许可人使用知识产权也不会被认定为知识产权所有人真正的“使用”。
但是,尽管印度尼西亚一直都要求登记,不过在此之前并没有实施细则和指南来具体指导如何登记许可协议,大多数商标所有人只是提交其许可协议,由官方在这些文件上盖章,作为善意的证据。这并非登记,提交的这些许可协议能否用来对抗第三方也不明确。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印度尼西亚法律和人权部发布了2016年第8号行政规章《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登记程序和要求细则》。
这意味着,从此以后,知识产权被许可人必须要遵守所有知识产权法律中规定的登记条款。(编译自lexolog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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