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维持年限多集中在3~6年,而国外则集中在6~10年。国内有效发明专利中,维持年限5年以上的不到50%,而国外这一比例高达89。1%。”全国政协委员、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表示。
南存辉认为,这些差异除了受专利维持意愿影响外,专利维持成本也是重要因素之一。与美、日、欧相比,我国专利维持费用较高。
曾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企业在面对资金等难题时,不得不放弃已有的专利。“在专利授权三年无法投产的情况下,大部分发明人就会选择放弃,否则就需要缴纳年费。”
南存辉以美国为例介绍说,专利权人需在第3。5年、7。5年、11。5年缴纳维持费,其中在11。5年时须支付7400美元,也就是维持专利从第11。5~20年有效,只需不到5万元人民币;但是在我国,依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75号)》第一条第(十四)部分规定,发明专利第10~12年年费为4000元,第13~15年年费为6000元,第16~20年年费为8000元,专利权人维持一项中国发明专利从第10年至第20年的年费,总计需要7万元人民币,比美国相同年限的专利维持费高出近40%。
“这对于拥有较多专利的组织或个人而言,后期的维持费用负担过重,很多权利人因此不得不放弃已有的发明专利权。同时,较高的发明专利维持费用,也不利于创新驱动和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要求。”因此,南存辉建言,希望能够修改《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75号)》中第一条第(十四)年费部分的相关规定,降低发明专利维持费用,以减轻权利人负担,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南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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