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2月2日电(王建)从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5期),本期公布133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调味品、焙烤食品、饮料、豆类及其制品、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和水果及其制品等7大类。其中:
不合格12批次,分别为:
1.调味品1批次,如鑫商行销售的标称为太原市宁化府益源庆力诚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宁化府精酿老醋(酿造食醋)中检出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和总酸低于标签明示值。
2.焙烤食品5批次,分别是:山西田森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西香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花馍、山西新百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西香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排味和玉米味两个批次极品馍片中过氧化值超标;山西田森农副产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生产的汉堡胚小球(面包)中大肠菌群超标;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文水晋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上贤饼(晋式月饼)中过氧化值和霉菌计数超标。
3.豆类及其制品3批次,分别是:山西新百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鲜豆腐干、山西山姆士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太原市金大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内酯豆腐和千层香干(豆制品)中大肠菌群超标。
4.粮食及粮食制品3批次,分别是:山西大麻大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标称为四川省鑫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粉皮、太原市小店区仁和恩来顺火锅店采购的标称为昌黎县合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粉丝、太原市重庆孔亮火锅餐饮有限公司采购的标称为昌黎县曙光粉条厂生产的粉条中铝的残留量超标。
合格121批次,分别是:
1.调味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16项指标。
2.焙烤食品2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等28项指标。
3.饮料25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三聚氰胺、微生物指标等31项指标。
4.豆类及其制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共20项指标。
5.粮食及粮食制品55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共21项指标。
6.食用油7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和理化指标等共11项指标。
7.水果及其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等共17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
备注:
1.甜蜜素
甜蜜素属于食品添加剂,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根据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醋中不允许添加食品添加剂甜蜜素,造成食醋中甜蜜素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同时满足产品的口感,在产品中添加甜蜜素。
2.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或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者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原因导致。
3.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过标准值的原因:一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二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
4.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表示油脂被氧化的程度,过氧化值越高说明样品被氧化而变质的程度越大。造成过氧化值超标原因可能是企业使用油脂质量不合格或成品贮存环境温度不合适,使油脂氧化加剧导致超标。
5.总酸
总酸是反映食醋质量主要指标之一,总酸高则滋味柔和,回味绵长;含量低滋味就差。总酸含量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工艺条件生产酿造,淋醋后过量加水;或者出厂检验把关不严造成。
6.铝残留量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明矾)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完成的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我国日常膳食中的含铝食品对一般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于长期食用高铝食品的消费者应予以关注。
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