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市场秩序司负责人19日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进行解读时表示,《意见》是指导今后一段时期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我国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对于下一步追溯体系建设的重点产品,上述负责人表示,《意见》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重点推进的七大类产品,即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明确了每类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具体任务与要求。
数据显示,商务部累计支持58个城市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18个省(市)开展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8家企业开展酒类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截至2015年底,前四批城市已在1.35万家企业建成肉类蔬菜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覆盖20多万商户,初步形成辐射全国、连接城乡的追溯网络,中央平台累计汇总追溯数据近10亿条。茅台、五粮液、古井等8家企业也初步建成追溯体系。追溯体系的建成,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意见》提出了多项保障措施。上述负责人称,下一步将加强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追溯体系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和产品责任保险。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可追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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