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版权保护困境的一大原因是司法判决赔偿标准过低,实践中对侵权盗版的赔偿额连起诉金额的15%不到,反盗版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要提高判赔标准。在11月28日由互联网法律记者沙龙与法制网共同举办的“网络音乐正版化的机遇与挑战”论坛上,专家们共同呼吁。
经过2015年底的版权大整顿之后,中国网络音乐正版化取得重大进展,大量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下线。总的来说整顿效果明显,尤其是网络音乐的情况有所好转,但大家不要盲目乐观。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茂成说,为什么一直提网络音乐正版化?因为有盗版,才要正版化。网络技术对版权产品带来一种裂变式的传播效应,加上其他原因,产生了很多盗版问题。
去商店可以不付钱不经人允许拿走东西吗?法治上、道德上不允许,一般也不会有人做。但在网上听音乐,尤其是版权保护的内容时,很多人明知是盗版还要去消费。这样的观念说明,人们对版权这种无形资产完全达到对有形财产的尊重程度。正版化,就是竞争秩序与产权制度的回归与明晰。
盗版猖獗的一个原因是中国对侵权盗版的司法判决赔偿标准过低。孙茂成透露,他们曾进行过调研,根据北京、上海、广州三地法院的判决案例,进行数据分析与总结,发现一个令人惊讶的结果,在盗版侵权诉讼中,法院判赔的赔偿额连起诉金额的15%不到。权利人要求不是漫天要价,是比较克制的金额,即使这样也只能达到15%的判赔额。
而在法定赔偿额方面,法律规定的最高标准是50万,标准不高,但实际当中能达到20万、30万、40万的很少,一部影视剧就是2、3万的判赔,一首歌曲就是几百块和几千块。这样导致权利人维权成本比较高,判赔比较低。孙茂成说,目前中国的司法强调平衡,照顾各方的平衡,不像英美法的机制,更多的是私权的保护。“一平衡,赔偿金额就上不去”,目前我们的判赔水平,甚至不及马来西亚跟泰国,这是比较痛心的事情。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伟光也表示,在中国反侵权盗版,通过诉讼的方式有一个困境,无法构建和恢复正常的版权秩序。而当行政机关出动的时候,比如剑网行动,往往比司法途径更为行之有效。
而在美国,司法判决的赔偿非常高,一个判决可能就把解决了。历史上著名的音乐分享网站就有几个判决专门针对它,结果这个网站就彻底倒闭。吴伟光认为,中国的诉讼赔偿额和法律规定的赔偿金应该不断地上升,如果一个判决没有威慑性,就没有意义。孙茂成认为,反盗版最核心、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判赔标准要极大地提高。提高侵权赔偿水平,提高侵权制裁力度,是重塑产权机制跟竞争机制的问题,没有制裁,大家自然不会守规矩。他举了一个最近美国的例子,2015年3月11日有一个新闻,美国联邦法院判决歌手罗宾西克与法瑞尔威廉姆斯因专辑“模煳界线”涉嫌抄袭,必须赔偿740万美元给灵魂歌手马文盖伊的子女。被侵权的是1977年的歌曲“GottoGiveItUp”。
目前《著作权法》的修订正在进行当中,专家们呼吁借修法契机,解决前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