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的热门连续剧《芈月传》还没开播,关于著作权的口水仗已经打了好久,并已经从社交媒体打到了法庭。昨天,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微发文称:因小说《芈月传》在同名电视剧播出前出版,该剧出品方将作者、电视剧编剧蒋女士诉至北京朝阳法院,要求立刻停止小说《芈月传》的出版、发行并公开赔礼道歉。
剧还没播官司先来了两个
《芈月传》将于月底登陆东方卫视播出,但未播先火的很大一个原因却是编剧纠纷问题。
10日上午,就在该剧首场开播宣传发布会前,《芈月传》原著小说作者蒋胜男发表长微博,指责电视剧《芈月传》片方剥夺自己著作权,将只提出过寥寥几点审稿意见的王小平宣传成总编剧,并阻止自己参加开机发布会和探班等,引发广泛关注。随后,《芈月传》官方微博发表声明,称蒋胜男歪曲事实,并表示蒋胜男交付的剧本不符合协议约定及权利人要求,所以才另行委托王小平担任总编剧。
对于蒋胜男在温州发起的这个关于署名权的诉讼,剧组方面也给了一次反击——起诉蒋胜男没有根据协议,“在电视剧《芈月传》播出同期才会将原著创意出版小说并发行”,对“抢跑”行为提起诉讼。蒋胜男的代理律师李鑫石表示,根据合同,双方有约定,要在电视剧播出的同期才能出版。但签完这个合同,双方又做了口头变更,允许在2015年6月30日出版小说。届时会在法庭上提交相关证据。
网络文学火了版权怎么办
一部剧的红可以有很多个“点”,但因为这种法律纠纷而红起来,着实有点模糊焦点。不只是这部剧,近年来很多热门大剧,如《北平无战事》、《虎妈猫爸》、《平凡的世界》都曾卷入类似的著作权纠纷。就这部《芈月传》而言,它又有首发于网络的特殊性和时代性,当下,这些作品的著作权又如何受保护呢?
现在网络文学被影视公司收购作为IP储存的现象非常普遍,在大量已完结小说被收购的情况下,很多连载中的小说也被影视公司看中,收入囊中作为改编之用。《芈月传》就是在贴出七千字的草稿后被郑晓龙的公司看中,于是“著作还是改编”这种说不清楚的争议未来肯定会发生。
大部分网络作家卑微的生存地位以及第三方平台或者收购方的财大气粗,就造成了面对不合理的条约,作者往往陷入进退两难的局面。有的城市采用了联盟化的方式,将网络写手聚集在一起,共同分享法律资源优势。
同时,国家层面也试图用政策保护。今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就试图用网络文学实名制的方法来保护作者的知识产权,让网络文学创作者的自身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规范了网络文学创作中的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