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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减负:营造良好环境 激发创新活力

“自今年10月15日起,降低工商部门受理商标注册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延长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专利年费减缴时限,对符合《专利费用减缓办法》规定、经专利局批准减缓专利费的,专利年费减缴时限由现行授予专利权前3年延长为前6年。”这是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财政部出台关于降低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主要内容。

“降低受理商标注册费、延长专利年费减缴时限,减轻了企业、权利人的经济负担,进一步激发了创新活力。”部分浙江企业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纷纷表达着对这一政策的欢迎和欣喜。

努力减轻企业负担

“按照新规定,一次就延长了3年的专利年费减缴时限,对于我们这样专利申请数量逐年增多的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资金压力。”中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控科技)知识产权部负责人介绍,近10年来,中控科技共提交专利申请600余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占比高达65%;还申请注册商标40余件,登记软件著作权380余件;申请和维护这些知识产权,需要不少费用。按照新规定执行,减缴和节省的费用可以用于企业创新发展。

按照新规定,工商部门受理商标注册费,由现行的800元降为600元。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由现行的每件次250元降为200元;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工本费,由现行的50元降为10元。农业部门、林业部门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费,由现行的在保护期内,年费为前6年每年1000元、之后每年1500元,降为6年后每年为1200元。

“如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创新不断加速,企业创新与生产经营活动都需要资金,此次‘减负’,无疑为企业节支开辟了一条新渠道,更有利于企业创新。”在青岛光电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看来,“减负”新规定实际上是为企业创新添薪加柴。

“这样的政策之所以受到企业和权利人的欢迎,既是当前倡导的加强公共服务、更多地为创新主体解除束缚和减少负担的体现,也是符合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企业创新的具体举措。”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刘海波认为。

打造良好“双创”环境

“拥有知识产权,对我们这些刚起步的创客来说是依托,但缴纳的费用也不少,按照新政策,我们减少了后顾之忧,可以轻装创业了。”在兰州交通大学科技园创客基地,创客小李在看到这一新政策时,高兴地向本报记者表示。与小李一样,很多凭借知识产权已经或将要走上创业之路的创客们,对此次出台的新政策都持赞成态度。

事实上,为了激励创业创新,促进创新的广泛开展,与此次减少和降低部分项目收费一样,近年来我国有关部门不断推出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不仅建立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政策,而且有取消62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89项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得力举措,逐步形成了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

如同此次减少和降低费用的目标一样,国家知识产权局等5部门近期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助力创新创业的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等8部门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和改进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意见》,都为进一步推动创新创业构筑着良好的环境。

“主管部门陆续推出的一系列相关政策举措,都在释放企业创新活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这既是深化改革的外在体现,也是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创新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刘海波强调。(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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