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总局法规司调研组到省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调研《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实施情况,详细了解广东实施现状、存在问题、困惑以及建议。
消费品缺陷产品召回法规颁布在即,10月30日,总局法规司调研组到省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调研《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实施情况,详细了解广东实施现状、存在问题、困惑以及建议。
调研会现场
调研组长李明刚对广东积极贯彻实施《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实施缺陷产品召回,欧美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60年代前已经开始实施,但我国是近几年才引入。这是一个“朝阳制度”,要在借鉴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国情探索创新,发挥技术优势,从顶层把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设计好。这次到广东调研《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实施情况,就是为接下来颁布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做准备。
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构建市场主体现代化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广东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成立两年多来,先后承办了国家局缺陷产品调查异议专家技术分析会,承担了国家儿童玩具市场购检任务和汽车召回效果监督调研任务;组织国家、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儿童玩具以及承担国家、省级市场购样任务不合格儿童玩具召回共108家企业121批次,召回涉及的缺陷产品76548件,得到了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好评,并在全国儿童用品执法打假工作会上作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经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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