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本报以《西平农民遭遇“化肥忽悠团”》为题,报道了西平县芦庙乡韩庄村果庄村民组农民遇到“化肥忽悠团”,购买到疑似是问题化肥,10月6日,记者从西平县农业局执法大队传来的检验报告上看到,“化肥忽悠团”卖给该县农民的“黔磷”牌“聚能硫基肥料”、“鑫方圆”牌“硫磷三胺”两种肥料均不合格。
报道刊出后,记者先后接到西平县杨庄乡农民杨威、师灵乡农民董二海等打来电话反映,他们也先后购买了“贵州黔磷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黔磷”牌“聚能硫基肥料”和“湖北施沃特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鑫方圆”牌“硫磷三胺”组成的“组合肥”共49袋。
9月15日,遂平县常庄乡农资经销商白红举给河南日报农村版记者打来电话反映说,他的门市部也从西平县一家叫“惠农商贸有限公司”购进了15吨“鑫方圆”牌“硫磷三胺”,看到报道后他现在一袋化肥也不敢往外卖。当天下午,驻马店市农业局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赶到遂平,对白红举门市部的15吨化肥进行取样送检。
记者从西平县农业局获取了由“安徽省中环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两份检测报告,编号为FL-201509264的报告显示:“湖北施沃特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鑫方圆”牌“硫磷三胺”总氮的标称值及技术要求为大于或等于18.0,检测结果为19.9,单项测定合格;有效五氧化二磷标称值及技术要求为大于或等于18.0,检测结果为14.5,单项测定不合格;氧化钾标称值及技术要求为大于或等于18,检查结果为0.5,单项测定不合格;总养分的标称值及技术要求为大于或等于54,检查结果为35,单项测定不合格;氯离子的标称值及技术要求为小于或等于3.0,检查结果为22.6,单项测定不合格,检验结论为“该样品按QSWT01-2014及产品标识检测不合格。”
编号为FL-201509265的报告显示:“贵州黔磷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黔磷”牌“聚能硫基肥料”总氮的标称值及技术要求为大于或等于28,检查结果为24.8,单项测定不合格;氯离子的标称值及技术要求为小于或等于15,检测结果为26.4,单项测定不合格;硫的标称值及技术要求为大于或等于12,检测结果为0.2,单项测定不合格,检验结论为“该样品按HG/T4214-2011及产品标识检测不合格。”
农业执法人员提醒购买以上产品的农民朋友,尽快到工商或农业部门进行反映和登记。鉴于上述两种肥料检测氯离子超标,不宜用于蔬菜、果树及烟叶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