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保证生产车间30米的范围内无开放式厕所、禽畜养殖场、垃圾场、粉尘、有害气体等污染源存在;必须设置相对独立和封闭的包装车间,每次使用前30分钟开启紫外灯等空气消毒设备进行消毒……记者9月28日从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按照有关规定,全省集中消毒餐饮具单位和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餐馆必须按艺术“必做清单”和“禁做清单”进行整改。消费者在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时,可查看餐馆的消毒餐饮具合格证和保质期,如发现餐馆提供不合格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可拨打12331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为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卫生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发出公告:该局将每月在餐馆抽检集中消毒餐饮具,并公布检验结果。各餐馆只能从公布的合格产品名单中选购集中消毒餐饮具;对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的餐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未列入已公布合格产品名单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按照“必做清单”和“禁做清单”整改后,须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产品合格后方可申请列入公示合格产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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