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体育8月19日报道:
根据TMZ网站报道,迈克尔-乔丹近日现身联邦法院,他将为自己状告一家连锁超市案出庭作证,同时这位篮球之神还表示,他不会做任何少于1000万美元的广告交易。
2009年一家名为多米尼克的连锁超市在《体育画报》上刊登了一则广告,这则广告使用了一个类似于乔丹轮廓的标识(类似于乔丹的耐克标识),并且还使用了著名的“23号”。
乔丹表示,他从来没有授权这家超市可以用有关于他的形象来做广告,并且这家超市也没有向乔丹询问过此事。但即使他们这么做了,乔丹称他也会拒绝,因为他不喜欢这种小规模的商业合作,任何商家想要以他的形象做广告,都不可能少于8位数的广告费。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0-2012年期间,耐克公司在商业合作方面总共付给了乔丹4.8亿美元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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