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很有意思也很重要——尤其是本案还涉及专利池和公平合理非歧视许可的问题。
2012年,JVC健伍起诉Nero公司侵犯其涉及播放和刻录光盘(DVD和蓝光光盘)方法的专利,其中包括美国专利第6141491号。这些专利被视为涉及这些技术标准的专利池中的标准必要专利,所有的合法光盘和硬件生产商都需要支付许可使用费。终端用户也就是该DVD技术的最终消费者显然也在许可使用范围之内。
Nero销售帮助消费者在电脑上播放和刻录光盘的软件。因此,按照271(a)条,Nero并没有直接侵犯专利。JVC称Nero应当根据271(b)条和271(c)条承担帮助和引诱侵权的责任。
JVC一案提出了很多主要的理论问题:对联邦地区法院和巡回上诉法院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消费者已经获得了使用光盘的许可,因此主张的潜在直接侵权事实上属于许可使用。
法院在简易判决中认定:JVC“不得对终端用户在DVD和蓝光光盘上使用Nero软件主张直接侵权,只要JVC已经对这些DVD和蓝光光盘的生产商明确取消了专利侵权主张。”法院认为,如果直接侵权不存在的话,就不得对Nero主张间接侵权……。
联邦地区法院也认为获得许可的光盘制造和销售穷尽了这些光盘上的专利权。上诉时,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撤销了这个判决,认为证据“不足”。法院似乎并不想将穷尽原则与本案混淆,或许Newman,Dyk,和Reyna法官不能就正确阐述达成一致意见。(编译自patentlyo.com)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