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过去的年检制度,改为现在的年报信息公示,商事制度改革“宽进”的同时,“严管”也在有序推进。记者6日从上海市工商局获悉,由于申报著名商标的信息与年报公示的信息不符,且未能提供有效说明,上海15家企业被视作虚假材料,不予审查通过。
据了解,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如何加强事后的信用监管一直缺乏“破题者”,年报的公示信息究竟怎么用也是难题。
“过去,好多企业都有好几本账,给工商的一本、给税务的一本、评选各种荣誉的时候又是一本。”上海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林海涵说,此前在著名商标评选过程中,监管部门也曾经多次发现,为了让业绩看起来更“亮丽”,有不少企业的主营收入、利润和税收,比报给税务部门的要“好看”得多。但过去由于部门信息不通,这样的情况很难被全部发现。
而年报信息在网上公示后,这一情形得到了明显的改善。监管人员介绍,今年他们将企业申报评奖的材料,和网上的年报公示信息比对发现,部分企业有“主观弄虚作假”之嫌:例如,有企业营业收入多报了1.6亿元;有企业利润年报时填为负数,评奖时变成正数,前后相差近2000万元,且都给不出有效理由。
最终,有15家企业的著名商标申报因信息不符而审查未通过。上海工商部门还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这15家企业做进一步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企业可能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甚至进入“黑名单”。(记者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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