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凭借其每天40亿的观看量,已经迅速成为YouTube在网络视频领域的第一个强劲的挑战者,社交网络可能会存在日趋增加的版权问题-其中一个则类似于YouTube在成立初期面临的问题。
越来越多的YouTube创作者都声称自己的热门视频文件正在从YouTube平台被窃取并上传到Facebook。这种做法甚至产生了一个新名词:“强盗行为”。
YouTube网络内容的主要提供商Fullscreen的总裁GeorgeStrompolos认为:“因为Facebook目前不能提供足够的版权保护或者使视频制作者通过视频文件赚钱,‘强盗行为’正在削弱曾经很有价值的YouTube浏览量。”
YouTube本身对版权问题并不陌生。2007年,谷歌被维亚康姆公司因版权侵权而起诉,赔偿金额高达10亿美元——去年才达成了庭外和解。
但在2008年,为了解决版权问题,YouTube开发了一个非常复杂的内容识别系统,该系统能够在平台上识别复制的内容并使视频制作者有机会标记被盗视频或者通过被盗视频赚钱。(YouTube已经花费了大约6000万美元来开发内容识别系统,并且到目前为止已花费了10亿美元用于支付视频制作者,或者支付YouTube的所有可获利浏览量的三分之一。)
尽管Facebook确实提供一定的版权保护,但视频制作者需要承担追踪被盗视频的责任并且要么上报举证(与其他Facebook上的侵权内容一样)要么申请版权申明。
Strompolos指出:“视频制作者也可以通过传统邮寄的方式发送《数字千年著作权法案》(DMCA)的要求,但那种方式既费时又费钱。”他在推特上写道:“坦率地说,我很震惊财力雄厚的版权所有者还没有起诉过。”
Facebook的负责人在给《企业家》杂志的一份声明中说:“随着Facebook上视频的持续增长,我们正在积极探讨进一步的解决方案,以帮助知识产权所有人识别并管理潜在的侵权内容,这是专为我们独特的平台和生态系统设计的。”该负责人还指出今年夏天将有更多的内容分享。
Strompolos预期Facebook完全能够削弱YouTube,但必须要做好如下几件事情。首先,他认为Facebook需要推出自己类似的内容识别系统并向视频制作者提供机会赚钱。此外,Facebook需要制定一个更精确的检索功能,使视频不会被淹没在泛滥的信息流中。Strompolos说:“专用的视频应用程序和网络上嵌入式的激增也可以帮助Facebook最终打败YouTube。” (编译自entrepreneu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