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20日电(赵竹青魏艳)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职务发明条例草案(送审稿)》。有人担心,该条例草案是否会增加中小企业的负担?今天上午在人民网举行了一场主题为“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访谈中,专家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长杨梧认为不会影响中小企业,反而对大企业可能会有影响。杨梧说,世界上最大的关于职务发明的判例是在日本,也就是关于蓝光二极管的案例。“当时发明做出来,对整个世界影响很大。发明人觉得吃亏了,要求几十亿美元的报酬。以后假如国内出现开发性的发明,一下子涉及到几个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这对企业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同时,他还表示,比如像华为这样拥有专利很多的公司,如何区分某一项专利的价值到底是多少,也是一个难点。
“关于这个条款,我问了很多企业。”杨梧说,很多小企业,它本身没有多少发明,因为企业自身没有规定,可能会照这个执行,因此也没有觉得会受到多少影响。“反而是很多大企业对这个有些意见,说这个定得太高。”他表示,这些大企业本身内部都是有详细的规程,他们和发明人之间都有约定,他们担心是将来法院在判决过程中,有多大程度会受到影响,还有本单位员工内心会不满意。“明明条例里规定奖励是这么高,咱们俩约定的是这么低,他们担心的是这个。而且大企业往往发明多,一年几百件、上千件、几千件,他们担心的会更多一些。”
同济大学教授朱雪忠认为,条例草案是否增加中小企业负担,主要看企业原来的基础怎么样。如果中小企业,原来对发明奖励报酬方面确实做得很差,管理制度也没有,如果要实施这个条例的话,势必要增加它的负担。“这是毫无疑问的。也就是他原来可以不给发明人的奖励报酬,现在按照制度执行,他要给。”因此,无论是他的财务负担还是管理负担会增加,但是这个增加是必要的,也是值得的。如果他这个企业本来这方面管理基础就很好,对发明人有足够的尊重,该奖励,该有的报酬都有,管理制度也很规范,就不会增加负担。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补充说,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兼顾了各方各种类型企业的需求。“在前期我们也调研了很多大中型企业的管理制度,从它的管理制度里面抽取了一些核心的制度安排,来上升到法律层面。同时,我们也就制度上的安排,充分征求了小微企业的意见。无论是在北京还是全国各地,都召开了系列中小企业的座谈会。”
宋建华表示,很多参加调研的中小微企业,还是非常欢迎条例草案的规定的,也是觉得法律制度上给予的指引,能够帮助他们完善内部的管理,从而将以后的纠纷防患于未然。“从这个角度来讲,反而是降低了企业的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