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优化创新环境,鼓励创造和创新,充分发挥知识创新在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促进创新能力提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也为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支撑。”经过参加专利法执法检查和调研,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院士姚建年深切体会到,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提升我国科技竞争力的关键性因素。
专利法从1984年开始实施,经历了3次重大修订,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一直以来重视专利法配套制度和政策法规建设,不断完善激励专利创造和运用,不断加强专利公共服务,培植发展中介服务,加强对专利的保护,专利综合实力快速增长,创新环境持续优化。
然而,姚建年指出,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还存在一些问题。从行业角度看,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从企业角度看,我国国内企业专利授权数量仍处于较低水平。2007~2011年我国国内企业发明专利授权占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比重不足50%,而美国在2004~2008年这一比重已经接近90%。
从高校和科研机构角度看,我国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基础研究能力特别是原始创新能力仍然不足。高校前50位申请人包括美国高校27所,日本和韩国高校各6所,而中国高校只有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
此外,专利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效果差的现象仍然存在。专利转化运用效果不理想,国有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专利转化面临政策障碍,科研人员转化实施专利的热情和积极性不高。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人才普遍缺乏。
针对这些问题,姚建年建议,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制度环境上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多与企业合作,促进产、学、研创新人才的交流合作,激发协同创新能力和创新活力。充分调动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创新成果能够持续涌现,促进创新成果真正转化为价值创造能力。同时采取更为灵活的奖励机制和方法,切实保障研发人员的权益,更有效地激发发明人的创新活力和热情。
此外,姚建年还建议,加强专利保护力度,不断创新专利行政执法模式(如快速维权机制等),充分发挥司法作用,探索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判罚力度,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加强专利行政管理机构和专利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相关的专门人才培养,使专利服务机构能够满足企业专利纠纷解决、专利战略咨询等服务需求。(记者陆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