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彭博社报道,美国法院近日判决苹果侵犯德州公司Smartflash的专利发明,要求苹果为此支付5.329亿美元的赔偿金。这些专利跟数据储存和管理以及支付系统相关。
Smartflash指控苹果,宣称其iTunes软件未经允许使用了这些专利,而苹果公司认为这些专利是无效的,公司并未构成侵权。
Smartflash公司指出,苹果有意侵犯这些专利,因为该公司高管10年之前就获得过相关技术的简介。尽管Smartflash要求的赔偿金为8.52亿美元。但是,苹果表示,这些专利的价值只有450万美元。
苹果发言人表示,“Smartflash公司没有产品,没有员工,未增加就业,该公司却利用美国的专利系统从苹果的技术发明中获得专利费。”
据北京时间2月27日消息,Smartflash已经再次对苹果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在此次的诉讼中,Smartflash要求苹果为新产品,包括iPhone6、iPhone6Plus和iPadAir2,使用未得到该公司授权的专利而付费。在赔偿5.329亿美元的案件中,这几款产品并未包括在内。
Smartflash的代理律师布拉德·卡德维尔(BradCaldwell)周四表示:“Smartflash提起了这一诉讼,以解决在上一次诉讼中没有被包括在内的产品的问题。苹果不可能否认,他们不知道这些专利的存在,或是不知道他们侵犯了这些专利。”
苹果尚未对这一消息置评。在周二的判决之后,苹果表示,该公司将选择上诉,而这一判决也再次证明美国专利体系需要改革,以打击通过专利而不是产品来谋利的公司。
苹果被牵扯进专利诉讼早有先例。据外媒MacRumors报道,专利公司TriDimInnovations日前向美国北加州法院发起诉讼,指控苹果公司使用的两项3D专利涉嫌侵权。TriDim提交的文件显示,苹果公司侵犯的专利设计CoverFlow、TimeMachine软件和iOS7/8中的Safari应用。
此外,在2008年,MirrorWorlds也曾对苹果公司发起专利诉讼,并在2010年获得了后者6.26亿美元的赔偿金。不过,苹果最终成功上诉,法院在2012年驳回了这一审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