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5月即将召开的修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加强对地理标志保护条约的高级别谈判会议之前,WIPO各成员国受邀对基本的谈判文本提出修改意见,其中在2月1日意见提交的截止日期之前,有10个成员国提交了修改意见,有些要求所有WIPO成员国都能全面地参与到涉及28个成员国的条约的谈判中来。
外交会议拟定于5月11日至21日召开。
有待讨论的是两个谈判文本:《有关原产地名称及地理标志的里斯本条约新法案的基本意见》以及《有关原产地名称及地理标志的里斯本条约新法案条例的基本意见》。
上述10国提交的修改意见可在WIPO的网站上查询,正在翻译中。
原产地名称保护及其国际注册的里斯本条约新法案的通过,正如当初建议的那样,将包括对地理标志的国际保护,即具体品质和特征与地理来源有关联的产品的产地名称。新法案将只适用于缔约国。
原产地名称是带有更严格要求的地理标志。著名的原产地名称包括龙舌兰酒和帕尔玛火腿。
提交修改意见的国家包括:阿尔及利亚、智利、哥伦比亚、以色列、俄罗斯、韩国、泰国、多哥、突尼斯和美国。其中阿尔及利亚、多哥、以色列和突尼斯是里斯本成员国。
提交上来的修改意见包括各种一般陈述以及有关基本谈判文本的技术和法律细节。
非里斯本成员的呼声
美国再次重申了希望所有WIPO成员国被允许全面平等地参加2015年5月外交会议的要求。
美国提交的修改意见称:“不幸的是,目前的基本形式与不实行原产地名称体系的国家的地理标志体系不符,这限制了能够加入新法案的国家的数量。”
美国还说应遵守三条基本原则:领土、法定程序及作为私人权利的地理标志。
基本原则称:“这意味着各国应有能力独立做出保护地理标志的决定,而不是其决定要受他国约束;各成员国的在先使用者应有维护适当抗辩的机会;各国政府不得在诉讼或实施地理标志的过程当中代替私人方。”
据美国称,目前的修改草案对潜在的新成员而言一点都不具吸引力,因为该草案将引起一些麻烦。这包括新的缔约方必须在1至2年的时间里审查所有850个现存国际注册,以及审查近1年内任何提交到该系统的新申请,并且针对上述申请的处理成本不提供任何费用支持。他们建议缔约方应“有能力花费适当的成本使用已有的国家体系来处理这些申请。”
韩国在其修改意见中还要求“修改里斯本协议的外交会议应对所有WIPO成员国开放,并应给予完全的参会权利,包括平等的投票权,”因为对里斯本体系的修改将影响所有的WIPO成员国,而不仅仅是该体系下的28个缔约国。智利在其声明中表示同意韩国的看法。
作为里斯本成员国的以色列没有在其修改意见中提到所有WIPO成员国参加外交会议的要求,尽管此前该国强烈支持这一做法。
韩国称担心里斯本体系的财政可持续性,并提议征收一项维持费用,这在此前曾遭到过许多里斯本成员国的反对。韩国的意见还强调了根据目前的草案,地理标志保护将超出其他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保护水平。
多哥在其意见中认为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维持费用是一种负担。突尼斯在其意见中也赞成降低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费用,但是对于维持费而言持开放态度。(编译自ip-watc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