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中,北京市工商局对我市市场上销售的塑料制品类商品进行了抽检。发现31组商品不合格,主要问题为垃圾袋的厚度及偏差、有效长度偏差、有效宽度偏差、抗渗漏性能、跌落性能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厚度及偏差、宽度偏差、跌落试验、落镖冲击、漏水性不合格。
福州市翔鹰日用品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三杉塑钢厂、台州市忆家美日用品有限公司3家单位,按工商登记注册地址送达不合格信息被退回,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
北京市工商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检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销单位进行处理,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后,北京市工商局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首都市场消费环境。
注:新闻媒体在刊登不合格商品时应将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企业、规格型号、货号一同登上。
附:不合格商品名单.xls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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