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7日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日前发布通告称,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因有类似毛发状异物质量问题被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约谈。该公司生产的21700瓶涉事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被召回。
通告称,长春市一诊所日前发现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有类似毛发状异物,事发后涉事产品被该公司业务员销毁,但有关证据证明涉事产品确实存在上述问题,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承认以上事实。
食药监总局指出,该公司业务员销毁证据、掩盖事实的行为,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性质极其恶劣。食药监总局已对该企业进行依法处理。
经查,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涉事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批号为c13042201,规格100ml,玻璃瓶包装,总计21700瓶,2013年4月22日生产,有效期至2015年3月底。销往吉林(8000瓶)、河北(10500瓶)、黑龙江(2300瓶)、辽宁(900瓶)四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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