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大环境不是网络假货存在的理由,也不是电商平台推卸责任的借口,中国的电商企业理应承担起打假的应负责任,但不应将所有罪责归咎于电商平台。
上市以后,打假被阿里巴巴提上日程,尤其是在双十一购物节天猫创下571亿的销售额天量后,阿里打假的压力也随之增大,继一周前发布《2014淘宝联合警方打假报告》等4份报告后,12月23日,阿里巴巴集团又向外界展示了线下线上打假成果,公开阿里的大数据打假模式。
尽管阿里如此卖力,但说实话,对类似打假的结果并不用抱太高期望。阿里是中国市值最高的互联网公司、中国最大的电商平台不假,但与整个假货泛滥的社会大环境相比,所谓最大电商平台终究还是个小环境,如果造假的源头、买假的人群不能被杜绝,仅仅作为中间环节的电商平台打假,只能是事倍功半。
在阿里的打假仪式上,阿里巴巴宣布与公安、质监、版署、知识产权局等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共同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小组”,由陆兆禧担任组长,同时与公安、质监等部门联手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声势看似很大,但由一个私营企业高管当组长的机构,在打假这样的社会工程中,其执行力必然有限,打假中,“平台大佬”陆兆禧无法指挥公安,也无法指挥质监,效率难以保障。到头来,只能看到电商平台在不断出手打假,假货不断从各个角落钻到平台上,恶性循环,生生不息。就像希腊神话中的西西弗斯,把石头推上山,石头滚下来,再推,再滚下来,循环往复,“西西弗斯的生命就在这样一件无效又无望的劳作当中慢慢消耗殆尽”。
当然,社会大环境不是网络假货存在的理由,也不是电商平台推卸责任的借口,中国的电商企业理应承担起打假的应负责任,但不应将所有罪责归咎于电商平台。相比互联网企业,工商等打假职责部门更应对线下、线上假货的泛滥负起责任。
根据2013年《中国商标战略年度发展报告》,工商总局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8.31万件,查处网络侵权案件300余件。如果按照最高的399件计算,占比约为0.48%。而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占社会消费品总额的7.8%。这一数据能说明两个问题,其一执法部门对线上侵权案件还是查处得太少;其二,与电商贡献的GDP相比,线上售假的占比几可忽略不计,假货的大头还是在线下。
如果能够厘清责任,不是把日益壮大的电商行业看做打击对象,而是当成打假的重要助力,则大有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积极成果。作为高科技企业,电商平台有完善的数据记录、严密的游戏规则、先进的技术手段,网上购物平台其实比网下购物平台在打假上更有先天优势,电子商务有可能成为打击假货更有效、更核心的手段。比如,电商企业多年积累的大数据技术向社会共享的话,就是一把打假的利剑,大数据技术之下,可以从假货轻松反向追踪制假者,结果就将如马云所说,假货集团最怕的是到淘宝网去卖,很简单,阿里巴巴很快能查出谁在卖谁在生产,通过这些数据公安马上扑上去了。
电商打假 线下才是“主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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