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至11月,根据全国“双打”办转送反映净水器质量低劣的群众来信和质检部门前期调查了解的情况,质检总局执法司组织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地质监部门,对33家净水器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13家企业的产品不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质检总局责成有关地方质监部门对上述企业依法进行查处。与此同时,质检总局执法司会同相关技术机构,开展了行业调查。据调查,当前我国净水器行业产品质量两极分化:部分企业执行的标准和生产能力达到国际比较先进的水平,同时也有部分劣质产品不仅起不到净化水质的作用,甚至反而造成水的污染;个别产品铅、砷等重金属超标,长期使用可能造成人体神经性损伤等严重后果。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净水器产品质量执法打假“质检利剑”集中行动。此次行动从即日开始,到明年3月底结束。
此次“质检利剑”集中行动,质检总局采取了企业质量承诺与执法检查相结合,促进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质检总局要求各地质监局组织当地净水器生产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承诺内容是:企业执行产品质量指标要求相对较高的GB/T30307-2013《家用和类似用途水处理装置》等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明示对铅、砷、四氯化碳、三氯甲烷等有害物质的净化效率,并接受执法部门对照这些标准对其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此次集中行动,各地质监部门将对所有企业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并对承诺企业践行承诺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每月向全社会公开检查结果。质检总局公开消费者查询的统一网站(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万里行),支持消费者上网查询。通过企业承诺、执法检查与信息公开“三结合”的做法,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使勇于承诺而且诚实守信的企业得到市场的更多认可,并引导消费;使不敢承诺或不兑现承诺的企业产品失去市场,健全良币驱逐劣币机制。
12月12日,浙江泌园等18家净水器生产企业在国家质检总局向社会做出了质量安全承诺,成为参加承诺的首批企业。
质检总局部署开展全国净水器执法打假“质检利剑”集中行动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