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云青)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第三季度全省药品质量公告,其中,中西药制剂抽验发现不合格药品11批次,经核查为经营或使用的假冒药品1批次。
据悉,本次抽样检验的范围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不合格产品为:生产单位为白山健宁药业有限公司的牛黄上清丸、生产单位为长春经开药业有限公司的六味地黄胶囊、生产单位为长春新宇制药有限公司的六味地黄胶囊、生产单位为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生产单位为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扁鹊制药有限公司的诺氟沙星胶囊、生产单位为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生产单位为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止痛化癥胶囊、生产单位为山西新星制药有限公司的盐酸小檗碱片、生产单位为陕西兴邦药业有限公司的肤痒颗粒、生产单位为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的珍珠明目滴眼液、生产单位为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黄芪颗粒。此外,还有一款醋酸氟轻松乳膏经核查认定的假冒药品。
据了解,为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抽检不合格药品及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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