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素质,提高知识产权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以及《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修订了《全国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并向全国印发。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就对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纲要》的修订印发,必将有助于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加快形成全方位、多领域、开放型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体系,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专利事业发展战略实施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据介绍,此次《纲要》的修订主要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体系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遵循“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实践,学用结合,改革创新、提升质量”为基本原则,到2020年,建立健全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相适应,与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要求相符合,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实效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体系。
在完善教育培训体制方面,《纲要》提出,要构建协调开放的教育培训格局,优化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加快推动网络教育培训工作。到2015年,初步形成区域布局合理、品牌特色鲜明、影响辐射全国的培训基地体系;到2020年,建成开放、兼容、共享的知识产权网络培训体系,基本建立更协调、更开放、更有活力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格局。
为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纲要》提出,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计划统筹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经费保障机制。要全面推行培训需求调研制度,准确把握社会需求、岗位需求和人才需求,科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要对培训项目的筹备过程、实施过程和培训效果进行多角度、深层次、全过程评价;要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强化监督,切实改进教育培训学风作风;要加强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专项经费管理,推进培训项目审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此外,《纲要》还对丰富内容体系、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支撑保障、加强宏观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知识产权报 通讯员 周国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