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维澈)昨日记者从省消委会获悉,日前省消委会开展了节能灯产品比较试验活动,抽检12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样品。结果显示,有11批次样品所检测项目符合标准要求,另外包括中山市小榄镇嘉虎照明电器厂在内4家公司企业生产的4批次样品存在部分项目不合格,整体达标率为73%。
近日,省消委会开展节能灯产品比较实验,抽检市场节能灯产品15批次,结果显示,有11批次样品所检测项目符合标准要求。记者发现,在不合格产品一览表中,中山市小榄镇嘉虎照明电器厂榜上有名。
其中,小榄镇嘉虎照明电器厂被检出有问题的批次产品规格分别为YPZ220/11-2U。主要问题为骚扰电压和灯功率,可能导致其他电器不能正常使用,影响人体健康,还存在光线不足、节能效果不好和使用寿命等问题。目前,省消委会已通知相关销售单位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进行下架,并提请相关部门对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提醒:勿购买三无产品
为此,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节能灯时,首先要认清品牌,到正规的超市、商场等经营场所购买正牌产品,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无生产厂名、无生产厂址、无许可证号等来路不明的“三无产品”;其次要认清产品外包装,并查看包装上是否带有CQC标志认证和节能认证的相关标识;还要看清节能灯色调类型和认清节能灯的型号。此外,购买产品时应注意保存发票、购物小票等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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