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瓜子跟茶叶完全“不沾边”、工业滑石粉让瓜子外表光鲜亮丽……上海电视台17日播出的调查报道,让人看了触目惊心。特别是春节刚过,“每逢佳节胖三斤”,嗑瓜子是很多人的节日必修课。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在任何时候都会引起广泛共鸣,从三聚氰胺奶粉,到酒水塑化剂风波,再到染色馒头、染色瓜子,公众都是大吐苦水,但是似乎每一次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好了伤疤忘了疼。按理说,春节前后执法检查较严较多,如果连这个时段都不能保证食品安全不出事,遑论平时;连瓜子这种节日里不可或缺的零食都不能保证安全无虞,遑论其他。
无需否认,法规不健全、标准不先进,成为某些食品行业乱象横生的根源,但是,从更现实的角度分析,逐利是市场的天性,任何人任何部门都无法阻止他们追逐金钱的冲动,但是可以让他们的行为更道德、更规范。
令人痛切的是,尽管我们法律在不断完善、标准也在与时俱进,2011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刑法修正案(八)也新增了食品安全渎职罪,最高可处10年有期徒刑。可必须承认的是,食安状况却未随之改善多少。
要保证从业者有良心,让他们遵守法律、敬畏法律,寄望其骨子里流着道德血液只是硬币的一面,监管者也是责无旁贷。具体分析染色瓜子事件便会发现,与以前发生的食安事件都极为相似:消费者爆料——媒体跟踪报道——管理部门调查。这种监管的后知后觉,以及运动式执法已经近乎失效,也让消费者对监管者的信心流失殆尽。
小小瓜子都染色说明,对监管而言,天天都该“3·15”,片刻都不能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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