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福建省财政厅根据《福建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办法(试行)》规定,经审核决定对福建省龙华饲料有限公司的“桨叶可调式双轴高效搅拌机构”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50%比例进行贴息,获得首批贴息额度19.8万元。 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精神,2012年5月16日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联合颁布了《福建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办法(试行)》,规定对福建省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专利权的中小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进行贴息,贴息比例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50%,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为2年,每家企业享受贴息总额最高可达50万元。办法颁布后,引起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高度关注,全省各地知识产权局也积极加以宣传落实,有力促进了全省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2年6月底,全省已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等10家金融机构向32家企业办理专利权质押贷款,累计授信额度达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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