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开展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工商、烟草等部门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出动执法人员170万人次,检查重点场所30多万个,全国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共查处涉烟违法案件6.9万起,查获假烟21.7万件,端掉大型制假窝点206个;取缔无证(照)卷烟经营户1.4万户,吊销营业执照1000余户。其中,全国公安机关破获假烟案件2512起,查获大型制假烟机594台(套),查获假冒商标标志4269万张,刑事拘留涉嫌犯罪人员5539名。
大力整治卷烟制假突出问题
国家工商总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以生产加工假烟集中地和销售假烟集散地作为整治的重点地区,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整治,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福建、广东、河南等地进行检查,推动重点地区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福建省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获各类卷烟、雪茄烟719.46万支。福建省公安机关破获制售假烟案件45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66名,查获各类卷烟制假设备347台(套)。广东省针对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粤东一号”专项执法行动。广东省公安机关破获制售假烟案件944起,查获各类卷烟制假设备334台(套)、假烟商标标志2002万张。河南省加大重点乡镇、村的清查和防控力度,并建立工作责任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联合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
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局还积极组织、督导各地开展专项行动,突出抓好大要案件的查办工作,依托基层工商所网格化监管巡查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区域执法协作力度,联合整治制售假冒卷烟违法行为。
各地工商机关集中执法力量抓好大要案件的查办工作,对卷烟制假窝点、制假网络和假烟物流运输等方面案件深挖细查,采取端窝点、断源头、破网络等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依托基层工商所网格化监管巡查机制,各地工商机关加强对城市城区主要商业街道、农村集贸市场以及旅游区、汽车站、火车站、物流货运站等场所日常监管巡查,及时发现违法线索,湖南、湖北、贵州等地开展了“卷烟规范经营示范街”创建活动,促进卷烟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
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宣传栏等载体,各地工商机关深入宣传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湖南、广东、福建、四川、贵州等地积极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内蒙古等地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和引导,发挥基层“一会两站”作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级工商、烟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执法协作,积极构建常态化和紧密衔接的协作机制,联手开展执法检查,做好情报信息沟通、区域执法协作等工作。国家工商总局与烟草专卖局拟订了卷烟零售市场监管机制协作方案,积极加强部门会商、定期沟通、执法协作、信息共享等工作,推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下一步,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持续深入地推进卷烟打假和市场规范工作。”采访结束时,该负责人说。 (本报记者 周萍 通讯员 吴杰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