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黛欣琪”改“兰欧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如果您对“黛欣琪”改“兰欧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感兴趣,请往下看。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9日公布了侵犯知识产权、“傍名牌”、销售假劣商品、虚假宣传等九类典型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及相关案例。
2013年1月,福建漳州市人张某,在淘宝上的网店“某某旗舰店”从事服装经营。当事人从厂家购进“黛欣琪”和“黛莉安”商品,一部分通过当事人的网店加价销售,另一部分让员工将原商品上的“黛欣琪”和“黛莉安”商标标识拆换成“兰欧丽”商标标识后通过网店进行加价销售,该行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编辑:肖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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