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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版权)局版权处了解到,一个月前阻碍版权执法的夜来香娱乐城,将被处以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此外,君悦汇娱乐会所也因侵权行为被处以1万元的罚款。这是新疆版权部门首次对娱乐场所因著作权侵权行为而处以行政处罚。
自去年11月至今,中国音集协会向新疆投诉侵权KTV场所14家,版权部门随即进行执法检查,其中个别企业不予配合,尤其在对位于友好北路的夜来香娱乐城进行执法工作时,遭遇阻碍,双方僵持近1个小时,执法工作受到干扰。
版权执法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一KTV企业遇阻
新疆版权处副处长杨建新说,“夜来香娱乐城”和“君悦汇娱乐会所”两家娱乐场所在自治区版权局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的一个月限期内,一直未进行整改,经自治区版权局多次约谈拒不到场,继续侵权行为,该局根据著作权法和《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定,分别对两家KTV营业场所处以罚款2万元和1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两家娱乐场所也已按规定向中国音集协(著作权人)缴纳了版权使用费,取得使用MV音像作品的授权。
杨建新说,新疆KTV娱乐行业依法取得授权使用作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尤其是两家KTV营业场所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在KTV行业引起了很大震动。我区共有2182家含KTV的娱乐场所,取得授权的已从去年底的不足40家,增长到140多家。
记者从中国音集协在新疆的KTV版权使用费委托收费方、新疆天和文化有限公司了解到,目前全区版权费按每个包厢每日5元的缴费标准收取。“收取的版权费将直接进入全国统一的‘共管账户’,由中国音集协通过会员大会等方式进行分配。”该公司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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