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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156位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于正、郭敬明被法院判为抄袭而不道歉后(本报曾于2020年12月25日9版作相关报道),于正、郭敬明终于作出道歉。2020年12月31日,郭敬明就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作品《圈里圈外》之事在微博上道歉,于正也在微博就《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版权一事向琼瑶道歉。同日,庄羽发文表示接受道歉,同时建议设立反剽窃基金,以帮助更多的原创作者维权。琼瑶代理律师王军也表示,于正能够表达出道歉态度总归是好的,对警示抄袭行为具有示范意义。业界共抵抄袭据了解,2006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作家庄羽作品《圈里圈外》,判决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追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公开道歉等。庄羽于2006年6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法院对郭敬明“拒不道歉”一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依据生效判决在中国青年报上刊登公告,公告费1.4万元由郭敬明支付。2015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诉于正案”作出二审判决,判令于正赔偿琼瑶50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但于正拒不向琼瑶公开道歉。2018年,琼瑶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随后在报纸上刊登案件内容作为公告。“抄袭剽窃者不应该成为榜样。”2020年12月21日,琼瑶、王兴东、余飞、宋方金、白一骢等111位作家、编剧、导演、制片人等发表联名信,直指“有抄袭劣迹”的郭敬明、于正出现在综艺中进行话题炒作,以此追逐点击率、收视率的做法,引起了相关从业者和社会各界的反感,应该受到抵制。这一公开信在网络上被迅速转发,引发各界高度关注。2020年12月22日,联名抵制的人数增加至156位。公开信称,郭敬明、于正都曾因抄袭被判侵权,但在法院作出判决后拒绝执行法院的道歉判决,未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做出任何检讨,呼吁严厉打击和惩处有抄袭剽窃行为的编剧、导演,媒体平台应弘扬时代正气,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其实,在2020年12月14日,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就发布了《媒体不该追捧劣迹作者,应弘扬编剧行业正气》一文,并呼吁媒体、平台多树立一些正面形象,多鼓励原创,共同创造欣欣向荣的创作局面。道歉获得认可郭敬明在微博中表示,在这个对生命有重新认知的特殊年末,自己想做一个迟到太久的道歉。“我选择面对自己过去的错误,面对我对庄羽女士造成的伤害,面对被我辜负的所有支持我和相信我的读者和合作伙伴,我欠所有人一个道歉。”郭敬明还表示,“也要向公众道歉,向所有原创作者们,和中国来之不易的创作环境道歉,对不起,我做了非常不好的示范,请大家以我为戒,拒绝抄袭,尊重创作。”郭敬明还表示,在道歉的同时,将把《梦里花落知多少》这本小说出版后获得的线上线下所有的版税以及全部收益汇总计算清楚之后,全部赔偿给庄羽。“如果庄羽女士不愿意接受,我会把这笔钱捐给公益慈善机构,接受公众的监督。”庄羽也发文表示接受郭敬明的道歉,同时表示她会将《圈里圈外》这本小说出版后获得的线上线下所有版税以及全部收益,同《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收益合并在一起,成立一个反剽窃基金,用以帮助原创作者维权,并接受公众的监督。郭敬明对庄羽的建议给予了回应,表示同意一起成立基金,并再次向庄羽表示感谢和歉意。继郭敬明发文致歉后,于正也为其6年前的剧作《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版权一事,发文向琼瑶道歉。于正称,并非不愿意承认错误,而是缺乏足够的勇气,有很多次都下定决心想写点什么来表示忏悔和痛心,但迟迟不敢下笔,并表示琼瑶是他从小的偶像,希望有机会当面道歉,“我知道错了,用了6年正视了这个错误。”并表示自己在这6年的时间里,并非大家看到的一帆风顺,除了赔款,还面临投资方和平台等一系列的赔偿,这是对自己最好的惩罚。“并非恶意侵犯他人版权的行为并不可耻,只要能积极改正,尊重法院的判决,都是值得肯定的。”著名编剧、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对此表示。(本报记者侯伟)
(编辑:晏如实习编辑:田伊慧)(中国知识产权报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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