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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霍尼韦尔宣布:两名在中国假冒知名的霍尼韦尔涡轮增压器商标“盖瑞特”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定罪判刑,这是霍尼韦尔在知识产权和商标保护领域的又一个成功案例。
据了解,本案的起诉地点位于涡轮增压器假冒现象最为猖獗的城市之一——辽宁省凤城市。2010年,凤城当地执法机关在突击查处一家地下工厂时,查获假冒“盖瑞特”涡轮增压器涡壳285件。2011年12月31日,霍尼韦尔从凤城市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单葆华和刘仁智均被认定犯有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在本次刑事判决之前,凤城市人民法院还曾于2010年对当地一家假冒霍尼韦尔盖瑞特牌涡轮增压器的企业成功地进行了类似的刑事追诉,而该案同样也是当地执法机关主动出击的结果。
霍尼韦尔交通运输系统集团中国和印度区副总裁兼总经理戴鹏杰(Davidpaja)表示:“诸如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机密等知识产权资产的建立,是我们在中国和全世界开展业务的保障。中国对知识产权法的持续贯彻,有助于增强霍尼韦尔在中国长期推广最先进技术和创新产品的信心。”
霍尼韦尔涡轮增压技术部是霍尼韦尔交通系统集团旗下的一个业务分支。作为领先的汽车供应商,霍尼韦尔交通系统集团专注于通过领先的技术、全球一流的品牌和为全球汽车客户定制的解决方案来提高车辆性能、效率和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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