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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媒体报道,为遏止不肖人士将岛内辛苦研发的科技成果偷窃给岛外竞争对手的恶劣行径。台“立法院经济委员会”昨天初审通过“营业秘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新旧法规最大不同是,若泄密到岛外,最高刑责拉高到十年,罚金也从过去最高1000元(新台币,下同),大幅提高到亿元以上,
据报道,初审通过草案内容可概分为将营业秘密外泄到岛(境)内外两个层面。若是在岛内,将处以6个月以上、5年以下刑责,并科罚金50万到1000万元,若犯罪所得利益超过1000万元,罚金还可酌量加重3倍。
若外泄到岛外,罚责加重许多,刑期将拉高为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罚金100万到5000万元。且境外犯罪者,刑责除由告诉乃论改为非告诉乃论罪,罚金可加重到不法所得利益的2至10倍,超过上亿元。
修法后也新增“窝里反条款”,若泄密的员工愿自首或吐实,受害厂商可不告泄密员工,而仅对窃取商业秘密厂商提告。且若公务员或曾任公务员者违规,将加重刑期二分之一。
(编辑:肖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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