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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唱—全世界都在唱”,这款近期在苹果商店大出风头的手机KTV应用,遇到了版权麻烦。9月4日,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鸟人艺术公司)向苹果公司发出一份律师函,称“爱唱—全世界都在唱”未经许可使用其《两只蝴蝶》、《你是我的玫瑰花》等100余首音乐作品,构成侵权,要求苹果公司立即停止其在苹果商店的侵权行为。
音乐社区化的加速,正在引发全民网络K歌潮。“唱吧”、“爱唱”、“微唱”、“爱唱—全世界都在唱”等等K歌平台或软件应运而生,或整合社交网络服务(SNS)社区功能、即时通讯功能,或依托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进行音乐互动分享、在线音乐游戏以及在线唱K分享。在这里,“麦霸”们可以录制自己独具特色的作品,上传至网络,与亲朋好友分享自己的“好声音”,还能得到其他用户的评价和“鲜花”,甚至有的软件还会提示你的演唱在所有用户中的排名情况,让每个草根都可以过把明星瘾。特别是“唱吧”,5月底在苹果商店上线,短短5天跃升至中国区总榜第1名,每天有超过百万用户在这里展示自己的“好声音”。据咨询公司艾媒咨询统计的数据,今年第一季度,国内无线音乐市场规模达到91.3亿元,点歌业务是主要营收来源之一。然而,随着这一全民网络K歌热潮涌起,潜藏的版权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
网络K歌暗藏版权隐患
我们已对‘爱唱—全世界都在唱’的侵权行为进行了截图,并对截图进行了公证。鸟人艺术公司董事长周亚平告诉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除要求苹果公司对这一侵权行为作出处理外,还将进一步追究“爱唱—全世界都在唱”的法律责任。目前,苹果公司尚未对此事做出回应,周亚平表示,这需要一个过程。而“爱唱—全世界都在唱”方面也未作出回应。
记者多方联系“爱唱—全世界都在唱”,直到发稿,尚未获得回复。在其官方微博,有这样的介绍:效果最专业的手机KTV!巨大的歌库,专业多样的混音效果,让你把录音棚放在掌上随身携带。只要简单操作,你的作品就不再简单。分享到社区,立刻拥有自己的粉丝群,展现自信而不同的你。据介绍,其歌库中歌曲数量超过万首,并称所有歌曲都是从版权方那里购买得来。“爱唱—全世界都在唱”曾一度超过“唱吧”,冲到了免费App排行榜的第一名。
其他平台的版权情况又如何?记者联系“爱唱”、“微唱”等,平台未提供联系方式,而其他平台对版权问题也甚是敏感,或是避而不谈;或简单答复已购买大量音乐作品的版权;或称均是用户原创,不存在版权问题;或称只提供一个开放平台,作品由用户提供,并不侵权。
“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还在于经营者版权意识薄弱,存在侥幸心理。”艾媒咨询分析师张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当平台规模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如不能很好地解决版权问题,将给平台带来致命打击。另外,版权的认定较为复杂,有些版权的更迭与授权给真正想解决版权问题的平台也留下了一定的隐患。
翻唱作品当心构成侵权
在各家网络K歌平台,记者发现,用户大多是翻唱已有的歌曲,这是否侵权?“你的个人录音棚,软件自动为你的歌声配上优美伴奏。”与其他自称手机KTV不同,在百度百科,对“爱唱”有这样的描述:用户先唱歌,软件自动生成伴奏,可根据用户的歌声自动计算调式与和声。用户可以改编翻唱经典名曲,改变调式,速度,旋律,唱出自己的风格。可模仿蓝调大师,经典摇滚乐队,以及格莱美获奖歌手的音乐风格。“爱唱”创始人任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因为不是卡拉OK类的应用,所以不存在版权问题,“爱唱”的原理是检测用户唱歌时的和声并自动添加伴奏,推崇用户原创。
“如果‘爱唱’的原理如上所述,在对他人音乐作品进行翻唱则其可能构成侵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如果用户利用“爱唱”软件自娱自乐演唱并不侵权,但如果用户翻唱别人的作品并上传至网络,可以被网友下载和传播,就会构成侵权。虽然用户利用“爱唱”软件可以对原有音乐作品进行改编,但这种改编要获得原作品权利人的授权。
“我爱唱”是一家数字音乐网站,近期也推出了音乐社区化。对于用户上传翻唱作品是否侵权的问题,网站工作人员表示,网站只提供一个开放平台,由用户自主上传内容。“如果只是提供一个平台,由用户上传翻唱作品,应适用于‘避风港原则’,但应尽及时删除义务,否则就会构成侵权。”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亚洲认为。
寻求盈利路在正版市场
版权,是数字音乐发展绕不开的一道坎。“唱吧”火爆的人气正是来自于其拥有大量音乐作品的版权,据介绍,“唱吧”与鸟人艺术公司等音乐作品版权方进行洽商购买作品版权。但截至目前,这种新的音乐形式的营利模式并不清晰,众多平台目前只在投入资金,盈利尚遥遥无期。“唱吧”创始人陈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们不想让版权成为障碍,所以在非常努力地联系唱片公司购买版权。我们很大的成本都用在买版权上了,版权费用可能是未来一两年内最大的一块支出。”
“传统音乐不景气,数字音乐市场巨大而盗版横行,在这一背景下,需要新的音乐形式和音乐产品。‘唱吧’这类社区化音乐正处于起步阶段,应该鼓励这一新事物的成长。在版权合作方面,双方可以本着合作的心态洽谈使用费,形成一个双方能够接受的价格,共同培育市场。”周亚平表示。
松巴音乐是一家专注于背景音乐的音乐公司,松巴音乐总经理吕丹布恩也感受到音乐社区化的热潮:“身边很多人都在玩‘唱吧’,这种新的音乐形式很吸引人。如果这些平台能通过正当的途径购买版权,对于国内音乐市场而言是个好事情。目前,平台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寻找到营利模式,经营者只有找到合适的营利模式,获得回报,才能对作品版权进行投资,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促进这个市场规范发展。”
“版权问题是所有社区市场都需要面对的问题,发展社区音乐不应该存在侥幸心理。”张毅认为,经营者只有充分提高版权意识,加强与产业链上其他主体之间的合作,必要时还可以采取结盟以应对版权问题,这种社区化音乐平台才能有健康的发展模式。此外,鼓励网民原创音乐发展,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记者窦新颖)
(编辑: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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