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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一起音像作品复制权、放映权纠纷案,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协会胜诉。
该案中,原告音集协起诉称,被告留某经营一家以KTV为主营业务的娱乐会所,其未经授权在点播系统中收录了《曹操》等92首音乐电视作品,侵害了原告享有的作品复制权以及放映权。法庭上,法官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和辩论,认定侵权成立,当庭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余元。(陈东升王春张庆华)
(编辑:肖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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