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汾酒质疑茅台不正当竞争》,如果您对汾酒质疑茅台不正当竞争感兴趣,请往下看。
近日,国家商标局发布的初审公告显示,贵州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通过了商标局初步审查。该消息一出,立即引来行业对手炮轰和舆论争议。汾酒集团文化中心主任柳静安在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采访时,就指责茅台的这一行为将对白酒行业造成不可预估的负面效应,并直言“如果这里面有暗箱操作的话,就更不应该了”。为此,中新网财经频道致电茅台方面,不过其相关负责人拒绝接受采访。
汾酒质疑“国酒茅台”暗箱操作称已着手准备异议申请
国家商标局发布的初审公告显示,贵州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通过了商标局初步审查。“国酒茅台”商标为4个,均为33类。申请日期为2010年6月9日。4个注册号的商标使用类别为:果酒(含酒精);苦味酒;葡萄酒;开胃酒;蒸煮提取物(利口酒和烈酒);酒(饮料);含酒精液体;酒精饮料(啤酒除外);料酒;食用酒精。这意味着,如果茅台申请注册成功,诸如“国窖1573”、“国藏汾酒”等其他品牌的类似商品都不能继续使用。
汾酒集团文化中心主任柳静安在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采访时直呼公平公正,他认为此举是对公平公正的挑战,因此不应该让它注册成功。“这对整个酒行业,特别是白酒行业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这是肯定的。”他说。
“为什么之前的5次申请驳回,而现在又公示了?”这是柳静安在接受采访时说的最多的话语之一。他直言:“我觉得这里面如果有暗箱操作的话,那就更不应该了。最重要的是按法律办事,看它是否违反了商标法。我们呼吁法律专家站出来对这件事进行讨论。”
最后,他对中新网财经频道表示,汾酒方面将正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目前已在着手准备相关材料。
中新网财经频道就此联系贵州茅台的宣传部长,但其办公电话始终提醒“您拨打的电话忙”。记者辗转联系到茅台方面的相关负责人,但该负责人表示:“我们这边拒绝接受采访,再见。”
茅台申请“国酒”商标遭强烈反对各方预测:难通过终审
茅台申请“国酒”商标通过初审的消息引发了业界的强烈反对。据7月31日《羊城晚报》的报道,数家白酒企业,均认为茅台之举有侵占行业公共资源之嫌,但因为涉及上市公司纪律暂时不公开表达企业的意见。不过已有数家业内白酒巨头表示,茅台这一行动已经引起公愤,引发不正当竞争,稍晚或将有具体行动。
柳静安对中新网财经频道说:“一旦通过终审,将使白酒行业产生不公平竞争、不正当竞争,会引起不可预估的负面效应,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公平竞争与发展。正是因为申请‘国’字头的企业太多了,所以才不允许申请。要么都不允许,要么大家就都可以申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的《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明确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对此,著名白酒专家铁犁指出,“国酒”的含义很宽,也可以理解为是“洋酒”的相对称呼,国产的白酒都可以叫“国酒”,它不应该被某一个酒厂独占,否则对其他酒厂不公平。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此前也表示,这样做违反我国的商标法,我国商标法规定,类似于通用性的名词是不能用来注册商标的。同样,国酒也不能用来注册商标,如果,国酒被注册后,“国酒”成为驰名商标的话,其名称就有跨类别性,其他人将无法使用。
“国酒茅台”商标最终能否通过终审?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其通过终审的可能性很小或几乎没有。柳静安说:“我认为,在社会各界反响强烈,普遍反对的情况下,它应该无法通过终审。但如果权大于法,那就很有可能出现另类的事。为什么之前有5次驳回,而现在又通过初审公示了?”
对此,铁犁也表示,国酒茅台商标是否能够通过终审有待观察,其通过的可能性有,但相对比较小。不过,对于此次注册的结果,和君咨询合伙人闫强则表示“成功的可能性比较大”。
近日,国家商标局发布的初审公告显示,贵州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通过了商标局初步审查。该消息一出,立即引来行业对手炮轰和舆论争议。汾酒集团文化中心主任柳静安在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采访时,就指责茅台的这一行为将对白酒行业造成不可预估的负面效应,并直言“如果这里面有暗箱操作的话,就更不应该了”。为此,中新网财经频道致电茅台方面,不过其相关负责人拒绝接受采访。
汾酒质疑“国酒茅台”暗箱操作称已着手准备异议申请
国家商标局发布的初审公告显示,贵州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通过了商标局初步审查。“国酒茅台”商标为4个,均为33类。申请日期为2010年6月9日。4个注册号的商标使用类别为:果酒(含酒精);苦味酒;葡萄酒;开胃酒;蒸煮提取物(利口酒和烈酒);酒(饮料);含酒精液体;酒精饮料(啤酒除外);料酒;食用酒精。这意味着,如果茅台申请注册成功,诸如“国窖1573”、“国藏汾酒”等其他品牌的类似商品都不能继续使用。
汾酒集团文化中心主任柳静安在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采访时直呼公平公正,他认为此举是对公平公正的挑战,因此不应该让它注册成功。“这对整个酒行业,特别是白酒行业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这是肯定的。”他说。
“为什么之前的5次申请驳回,而现在又公示了?”这是柳静安在接受采访时说的最多的话语之一。他直言:“我觉得这里面如果有暗箱操作的话,那就更不应该了。最重要的是按法律办事,看它是否违反了商标法。我们呼吁法律专家站出来对这件事进行讨论。”
最后,他对中新网财经频道表示,汾酒方面将正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目前已在着手准备相关材料。
中新网财经频道就此联系贵州茅台的宣传部长,但其办公电话始终提醒“您拨打的电话忙”。记者辗转联系到茅台方面的相关负责人,但该负责人表示:“我们这边拒绝接受采访,再见。”
茅台申请“国酒”商标遭强烈反对各方预测:难通过终审
茅台申请“国酒”商标通过初审的消息引发了业界的强烈反对。据7月31日《羊城晚报》的报道,数家白酒企业,均认为茅台之举有侵占行业公共资源之嫌,但因为涉及上市公司纪律暂时不公开表达企业的意见。不过已有数家业内白酒巨头表示,茅台这一行动已经引起公愤,引发不正当竞争,稍晚或将有具体行动。
柳静安对中新网财经频道说:“一旦通过终审,将使白酒行业产生不公平竞争、不正当竞争,会引起不可预估的负面效应,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公平竞争与发展。正是因为申请‘国’字头的企业太多了,所以才不允许申请。要么都不允许,要么大家就都可以申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的《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明确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对此,著名白酒专家铁犁指出,“国酒”的含义很宽,也可以理解为是“洋酒”的相对称呼,国产的白酒都可以叫“国酒”,它不应该被某一个酒厂独占,否则对其他酒厂不公平。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此前也表示,这样做违反我国的商标法,我国商标法规定,类似于通用性的名词是不能用来注册商标的。同样,国酒也不能用来注册商标,如果,国酒被注册后,“国酒”成为驰名商标的话,其名称就有跨类别性,其他人将无法使用。
“国酒茅台”商标最终能否通过终审?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其通过终审的可能性很小或几乎没有。柳静安说:“我认为,在社会各界反响强烈,普遍反对的情况下,它应该无法通过终审。但如果权大于法,那就很有可能出现另类的事。为什么之前有5次驳回,而现在又通过初审公示了?”
对此,铁犁也表示,国酒茅台商标是否能够通过终审有待观察,其通过的可能性有,但相对比较小。不过,对于此次注册的结果,和君咨询合伙人闫强则表示“成功的可能性比较大”。
(编辑:肖悦)
好了,关于“茅台”汾酒质疑茅台不正当竞争的内容就介绍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