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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石凤’这枚旧商标能够激活,卖出817.71万元的好价位,就是得益于工商部门的热心服务!”日前,正为企业重整犯愁的福建省大田县石凤水泥集团公司吴美采总经理遇上了件开心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该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成功指导其“石凤”牌商标的无形资产升值1064.4773万元,企业获得实实在在的817.71万元转让费。
据介绍,今年6月,国有企业大田县石凤集团公司进行企业重整,其子公司大田县铭溪石凤水泥公司所有的机立窑熟料生产线属于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即将淘汰的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将该公司转让给大田县鑫城水泥工业有限公司经营,并由该公司利用原址及周边土地兴建日产3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由于涉及原企业“石凤”牌商标的无形资产,使企业转让工作陷入困境。
为了支持水泥产业改造升级,大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情况后,立即指派注册股、商广股、市场合同股工作人员深入企业,有的放矢地开展工商行政指导工作。工商人员通过宣传担保法、商标法、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建议石凤企业以商标无形资产质押转让给鑫城水泥工业有限公司,这一建议得到企业采纳,解决了商标无形资产处置问题。
达成协议后,工商人员立即帮助企业准备相关材料,并对当事人订立合同、联系知识产权公司等相关手续进行了全程跟踪和服务。8月,“石凤”商标权经中介评估价值为1064.4773万元,经过两家企业多次协商,最终“石凤”牌商标以评估价817.71万元协议转让给鑫城水泥工业有限公司。此举既解决了企业升级改造,又确保资产保质增值。(林家强张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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