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3期)。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开展的监督抽检涉及茶叶及相关制品、肉制品、蛋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10大类,共计244批次,其中合格237批次,不合格7批次。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宁波市鄞州五乡日航猪肉摊销售的咸五花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北仑区柴桥政琼面店销售的年糕片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鄞州中河阿杰食品摊销售的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北仑区胡珠食品摊销售的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标准要求;余姚市顺海餐饮店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杭州湾新区顺水鱼餐馆使用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集士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浙江陆龙兄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AA蟹糊菌落总数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该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相关查处情况按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本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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